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4-03-27
勃利县森防站高度重视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,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流程全面规范《植物检疫证书》。
一是签发《植物检疫证书》的人员必须是森林植物检疫专职人员,严禁非专职检疫人员签发《植物检疫证书》。
二是申请人需提供《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》。
三是强化现场检疫,未经现场检疫的植物及其林产品,不得签发《植物检疫证书》。
四是证书签发要字迹工整、内容完整、签名清晰。
五是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调出必须由调入地森检机构出具《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》。
六是建立检疫台账。
七是加强证书管理,不得丢失和损坏。